官商秘史

第339章 曾经信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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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教以光明之象征“火”为崇拜对象,火是阿胡拉·马兹达的儿子,是神的造物中最高和最有力量的东西,火的清净、光辉、活力、锐敏、洁白、生产力等象征神的绝对和至善,因之火是人们的“正义之眼”,对火的礼赞是教徒的首要义务。

他们不建神庙,不造神像,但有专职祭司,称麻葛,是圣火与祭祀的管理人员,他们主持祭礼,行礼仪,敬奉圣火,使之长明不熄,在古波斯,圣火还有祭司、贵族、骑士和农民的等级之分,代表不同的权利,在伊朗、印度的拜火庙中都设有祭台,在教徒家中和工作场所也燃点圣火,点燃和保存圣火都要举行繁复的仪式,并使用特制的器具,最壮观的是在伊朗利用天然气修建的神庙,四方的神庙四角有四根连接天然气井的管道,在庙顶四角有四个日夜燃烧的火炬,日常点燃和保存神火要经过繁复的仪式。

新生礼,该教规定男女到七岁(印度)或十岁(伊朗)时要举行入门仪式,由祭司授与圣衫和圣带作为教徒的标帜,圣衫用白麻布缝合,前后两面象征过去和未来,含追思祖先、嘉惠子孙之意,圣带代表正确的方向,用七十二支羊毛线织成,长度能围腰三圈,七十二支象征《阿维斯陀·耶斯那》的七十二章,三圈指善思、善语和善行,圣衫和圣带要终身佩用,以示不忘。

清净仪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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