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默把书包扔在书桌上,翻盖手机的屏幕亮了一下又暗了。他坐在床边,盯着窗外已经黑透了的天,脑子里翻来覆去地过着那个念头。那块石头还在他的书桌抽屉里,蓝光早已经不亮了,渗进他皮肤里的东西像融进了血液一样,他感觉不到了。但他知道它还在。下午放学后他又试了一次——便利店的老板娘,四十多岁,满脸横肉,平时对客人爱答不理。他盯着她的眼睛说“请我喝这瓶水”,她把水推过来,说“拿着吧”,语气平淡得像在念课文。她醒了之后什么都没说,只是愣了一下,继续看手机。
得到催眠之眼的我当然要上女明星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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