枕边背叛:妻子的双重谎言

第71章 白纸黑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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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远来的时候,黄润蕾刚好出门面试。

她从卧室走出来的时候换了一件藏蓝色的连衣裙,头发的卷是用卷发棒现做的,脸上的妆也化得很仔细。

淤青被粉底盖住了,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。

她在玄关换了一双米色的高跟鞋,站起来,转过身看着我。

“老公,我去面试了。”她的声音还有一点哑,但比昨晚好多了。

“嗯。”

“祝我成功。”她说这句话的时候,眼睛里有一种小心翼翼的光——不是期待,是试探。

她在试探我还会不会祝福她,还会不会在乎她能不能成功。

“祝你成功。”我说。

她的嘴角弯了一下,不是笑,是一种“谢谢你还愿意对我说这句话”的表情。

然后她转身,拉开门,走了出去。

高跟鞋的声音从楼道里传进来,嗒嗒嗒的,越来越远,最后被电梯门关上的声音截断了。

我坐在沙发上,等方远。

等了大概二十分钟,门铃响了。

方远站在门口,西装革履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。

他的表情很严肃,像一个来执行死刑的刽子手。

“进来吧。”我让开身。

他换了鞋,走进来,在沙发上坐下。

他没有像平时那样寒暄,没有问“最近怎么样”,没有说“好久不见”。

他把公文包放在茶几上,拉开拉链,从里面抽出一个牛皮纸信封,又从一个牛皮纸信封里抽出一沓纸。

白纸黑字,钉在一起,厚厚的,像一本薄薄的书。

“离婚协议书。”方远把那一沓纸放在茶几上,推到我面前,“按你的要求拟的。财产分割、债务承担、补偿条款,都写进去了。你看看有没有要改的。”

我拿起那沓纸,一页一页地翻。

每一页都印满了字,每一个字都是法律术语,冷冰冰的,像手术刀一样精准。

第一条: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。

第二条: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如下——房子归甲方陈恪所有,车子归甲方陈恪所有,存款及理财产品归甲方陈恪所有。

第三条:乙方黄润蕾自愿放弃上述所有财产的共有权,不要求任何经济补偿。

第四条:双方无共同子女,无抚养权纠纷。

无共同子女。

这五个字像一面墙,把我和她之间最后的连接也隔断了。

没有孩子,就没有一辈子断不了的关系。

离了就是离了,干干净净,彻彻底底,像两滴水从同一片叶子上滑落,落进泥土里,从此各走各的路。

“第五条,”方远指着页尾,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赡养费、补偿费或其他经济诉求。这一条是她必须签字放弃的。如果她将来反悔,这一条就是法院驳回她的依据。”

“她会签的。”我说。

“你这么确定?”

“她说了,什么都不要。”

方远看了我一眼,没有说什么。

他见过太多在离婚时说“什么都不要”的人,也见过太多在签完字之后反悔、起诉、纠缠不休的人。

但这一次他没有提醒我“小心她反悔”,因为他知道,我手里的证据足够让她什么都拿不走。

她签不签,结果都一样。

“还有一件事,”方远又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U盘,“你让我整理的那些证据,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照片、视频、录音,全部在里面了。一式三份,你一份,我一份,法院一份。如果将来她反悔,或者李志强那边再搞什么么蛾子,这些东西够他们喝好几壶的。”

我接过U盘,握在手心里。

小小的,轻轻的,比一枚硬币还轻。

但这里面的东西,重得像一座山。

三十七张截图,无数条聊天记录,那些“傻子”“净身出户”“他有点可怜”,那些转账记录,两万、三万、五万,三亚的机票、酒店、照片,停车场的那一巴掌,还有昨晚她跪在地板上的那一声“对不起”。

所有这些,都装在这个小小的U盘里。

它不是证据,它是一个人用八个月的时间亲手为自己建造的坟墓。

“方远,”我说,“如果我不给她看这些,直接让她签,她签完以后会不会反悔?”

方远靠在沙发上,想了一下。

“有可能。她现在处于愧疚期,你说什么她都会答应。但愧疚期过了,她可能会觉得不公平,可能会找律师,可能会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。到那时候,这些证据就是你的护身符。”

“我不想用这些证据。”我说。

方远看着我。

“我不想在法庭上把这些东西一张一张地亮出来,让法官看,让书记员看,让旁听的人看。我不想让那些聊天记录变成案卷里的一页,不想让那些照片变成证据编号。我不想让她在法庭上再哭一次。我不想让她在全国人民面前——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法庭里——再丢一次人。”

“她对不起我,这是她的事。我不想对不起她,这是我的事。我不想在她最低谷的时候,再踩她一脚。她已经什么都没有了。房子、车子、存款、工作、尊严、爱情,全都没了。她肚子里还怀着一个不是我的孩子。她已经够惨了。我不需要再让她更惨。”

方远沉默了很久。

他是律师,他的工作是帮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。

但他也是我的朋友,他认识我二十年了。

他知道我不是一个会把前妻往死里整的人。

“老陈,”他终于开口了,“你知道有多少人在离婚的时候恨不得把对方扒一层皮吗?”

“知道。”

“你知道如果你不用这些证据,你可能会失去房子、车子、存款——你辛苦攒了三年的所有东西吗?”

“知道。”

“那你还——”

“方远,”我打断他,“我不是在帮她。我是在帮我自己。我不想变成一个心里只有恨的人。恨了三个月,够了。我不想再恨了。恨太累了。我想把这些东西放下,干干净净地走。房子、车子、存款,能留下最好,留不下也无所谓。我一个月几千块的工资,租个房子也能活。但她不一样。她肚子里有个孩子,她需要那辆车,需要那点存款。她需要活下去的资本。”

方远看着我,看了很久。然后他低下头,把那些文件一张一张地收起来,重新装进牛皮纸信封,装进公文包,拉好拉链。他站起来,伸出手。

“老陈,我尊重你的决定。但作为你的律师,我还是要提醒你——心软可能会让你后悔。”

我握住他的手。

他的手很厚实,很温暖,和三个月前在律师事务所第一次见面时一样。

三个月前,我坐在他对面,说“我要让她净身出户”。

三个月后,我坐在沙发上,说“我不想让她再惨了”。

三个月,足够让一个人从恨走到不恨,从报复走到放手。

不是因为原谅了,是因为累了。

不是因为不痛了,是因为痛到麻木了。

方远走了。

我坐在沙发上,茶几上还留着他放信封时压出的印子。

那个印子很浅,像一道淡淡的疤,过不了多久就会消失。

但有些疤不会消失,它们会一直留在那里,不痛不痒,但你知道它在。

就像我知道,不管过多少年,我都会记得今天——记得她跪在地板上说“对不起”,记得她说“你给不了我想要的激情”,记得她说“你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好的人”。

记得所有的话,记得所有的表情,记得所有的眼泪。

不是因为我还爱她,是因为这些都是我人生的一部分。

擦不掉,也忘不了。

窗外的阳光从东边移到了西边,照在地板上的光斑慢慢移动,像一只缓慢爬行的蜗牛。

我靠在沙发上,闭上眼睛。

脑子里乱七八糟的,像一锅煮糊了的粥。

黄润蕾的脸,李志强的脸,沈静秋的脸,方远的脸,一张一张地飘过去,像放幻灯片。

手机震了。黄润蕾的消息:“老公,面试完了。感觉还行,让等通知。”

我盯着这条消息,看了几秒,打了几个字:“那就好。回来吃饭吗?”

“回。想吃什么?我买菜。”

“随便。”

“那就排骨吧,好久没炖了。”

好久没炖了。

是的,好久没炖了。

上一次她炖排骨汤,是那辆白色奔驰提车的前一天。

那时候她还在热恋,还在憧憬,还在以为那个男人会给她一个美好的未来。

那时候我还什么都不知道,还在做一个幸福的傻子。

锁屏,把手机扣在茶几上。

我站起来,走到阳台上,点了一根烟。

午后的阳光很好,照在身上暖暖的,带着一股干燥的、好闻的味道。

楼下的小区花园里,几个老人在下棋,围了一圈人,吵吵嚷嚷的。

一个小女孩在骑滑板车,从花园这头骑到那头,又从那头骑到这头,一圈一圈的,像一只不知疲倦的陀螺。

我掐灭烟头,走回客厅。

茶几上还放着那个U盘,小小的,黑色的,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。

我拿起它,握在手心里,站了一会儿。

然后我走进书房,打开抽屉,把它放了进去。

放在最里面,压在一堆旧文件下面,像埋一个永远不会再挖出来的时间胶囊。

如果有一天,她反悔了,起诉了,想要拿回什么东西——我会把它挖出来。

在那之前,就让它在那里,落灰,发霉,烂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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